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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德纳动态】八一建军节,德纳致敬最可爱的人

更新时间:2022-04-07 15:41:57点击次数:1638次字号:T|T

军人享受优待政策

   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国家和社会尊重、优待军人,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,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。”

       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,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。车站、港口、机场、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、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,按照规定给予优待。”

        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、残疾军人凭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、轮船、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;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%的优待。”


烈士不容亵渎

   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禁止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,公安、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。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”

        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
冒充军人后果严重

   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:“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       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,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,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,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,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。


军事设施法律保护

   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写明了,对军事禁区、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、摄像、录音、勘察、测量、描绘和记述的行为,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。对于不听制止的,执勤人员可立即制止信息传输等行为,扣押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器材、工具或者其他物品,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。

(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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